乌海一小区拆除价值140余万元外保温材料
7月12日,在内蒙古乌海市消防支队防火处的监督下,在建君正长河华府拆除了所使用的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民用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范围,坚决杜绝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火灾事故发生,从今年3月份以来,乌海市消防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消防支队监督检查人员针对高层民用建筑的外立面改造、外保温系统、外墙装饰工程施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了详细检查。
7月8日,消防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乌海市君正华府小区在建工程已敷设外墙保温材料,使用了可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建设工地,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检查组依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要求建设方迅速拆除已敷设的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并在10日内完成整改,对不能完全进行整改的单位,消防支队将采取强制执行。
7月12日上午,君正长河华府自行对在建的8栋建筑、累计面积16000平方米,价值140余万的不符合防火要求外墙保温材料进行了拆除。
资料显示,建筑外保温材料分为A、B1、B2、B3四个等级,A级为不燃的外墙保温材料;B1级是难燃材料;B2级是可燃材料;B3级是易燃材料;一般要求使用A级外墙保温材料。而乌海消防支队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建筑工地使用的外保温材料连B2级都达不到。
乌海消防支队此次共排查建筑工地140家,排查建筑物数量827栋。
在排查中发现3月15日前已完成外保温施工90栋,3月15日后完成施工的135栋(均为不合格),未完成外保温施工的602栋,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6家,临时查封69栋,责令变更设计的14家,尚未变更的9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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