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副市长陈瑞商:把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前

会议现场

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颁奖

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回顾总结2010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通报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个人,更好的完成2011年消防工作任务。7月18日下午,丽水市政府在行政中心109会议室隆重召开了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瑞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小荣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丽水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分管局长、消防大队大队长、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伟主持。
会上,刘志伟副秘书长首先通报表彰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宣布了成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同时,与会领导为获得《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优胜单位、2010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颁奖。颁奖结束后,陈瑞商副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直有关部门领导签订《2011年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莲都区、青田府作为代表分别上台作了交流发言。
紧接着,支队金红兵支队长通报分析了2010年度以及上半年度全市火灾形势。他指出,2010年,全市共发生火灾72起,无人员伤亡,受灾96户,烧毁建筑12305.8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364.1万元,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与2009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21.74%,死亡人数减少5人,受伤人数减少4人,直接财产损失下降了5.10%。2011年截止7月13日,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945次,出动消防车1607辆次,出动警力9588人次。其中发生火灾36起,1人重伤,直接财产损失210.51万元。
市公安局王小荣副局长在会上传达了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了“湖州会议”对做好丽水消防工作的几点启示。王小荣副局长还通报了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情况,部署了《丽水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随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瑞商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从社会火灾防控成效明显,“防火墙”工程建设扎实有效,社会消防事业稳步推进和公安消防部队战斗力持续增强等四个方面对2010年作了高度肯定。特别是2010年,消防支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安全无事故先进支队,在省总队组织的打造铁军比武竞赛中团体总分获得全省第一,支队战士左秀俊火海勇救7人,被评为2010浙江骄傲年度人物之一、“处州忠诚卫士”等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陈瑞商副市长也从火灾隐患仍然大量存在,基层政府的消防工作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不高三个方面指出了全市消防工作的不足之处,并着重对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作了部署。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新格局。全市党委和政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消防法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发展也是政绩”的观念,把消防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二是居安思危,顽强奋战,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的危机意识,顺应新的形势,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机制,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筑牢固的消防安全“防火墙”;三是深入推进排查整治,坚决把火灾隐患解决在火灾发生之前。整治隐患关键是抓住重点,用足手段,管住源头,减少“存量”,不增“新量”,并要突出建筑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小宾馆、出租房等整治重点;四是突出重点,全面夯实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基础。在工作中要突出建制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和社区基础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等重点工作;五是科学训练,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要立足处置各种特殊灾害事故的实战需要,进一步苦练基本功,用平时的刻苦训练和战时的冲锋陷阵来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宁;六是建立健全考评问责机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地要把消防工作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考核、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等考评范围,层层下落实。
最后,刘志伟副秘书长对此次会议进行了小结,他要求与会人员回去后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一次汇报,同时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针对陈副市长的讲话和签订的《责任书》内容,认真抓好落实,齐心协力、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丽水”,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