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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标准引市场真空 酚醛泡沫高度亮相

2020年03月30日 人气:498

    公安部2011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但在实际情况中,此标准的执行一直是一个令建筑工程多方头疼的问题,因而也引起了人们对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普遍关注和争议。

   保温材料企业面临两难境地

    众多建设项目都面临着一个没有答案的选择题,一是:不使用A级材料,政策即允许也不允许;使用A级材料,不但价格高昂,市场上也很难买到。

    二是在防火上,有机保温材料有着致命的缺点。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和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易着火易滴溶。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PU)材料可自熄,但温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就难以熄灭。而且PU泡沫材料着火还有烟雾大、毒性大的弊端。即便是加入了阻燃剂,当遇到大火高温的时候,阻燃剂自己也会被烧掉,聚氨酯(PU)毒性也就被释放了出来。

    于是建筑承包商在挑选保温材料时,面临着两难困境:防火性能好的东西,保温性能就不好;保温性能好的东西,阻燃性就不好。

   防火标准交叉或引起保温市场真空

    针对火灾和消防问题,监管部门其实早已采取了预防措施。查阅资料可以发现,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09年,便联合制定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8月8日,廊坊市区一个在建高楼的外层保温材料被引燃,大火从1层一直烧到顶楼20层。据了解,其原因却是起火高层所使用保温材料耐火等级不是公安部消防局下发通知要求的A1级,而是B2级。

    再有在央视大火后,针对城市房地产市场开发的快速崛起和激增、18层以上的高层建筑面临越来越多的严峻的消防实际,

    在这个社会环境下,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又下发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65号文),65号文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欲从根源上掐断火灾滋生的土壤。

    然而尴尬的是,目前这两个标准都存在也都在执行,这让生产保温材料的厂商和负责检查消防的部门都很头疼。两个标准,究竟该以哪一个为准呢?

    对消防验收部门而言,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只能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的新标准,对于保温使用低于A级标准的民用建筑,消防验收结果只能是不合格。最近媒体报道的“保温材料遭双重防火标准青海上百学校验收难”就是例证。

    对厂商而言,A级材料不但造价数倍于B级材料,而且之前一直缺乏市场推广,所以目前市场上绝大多数保温材料都达不到A级。正如在住建部联合公安部消防局召开的外墙保温材料业内座谈会上,聚氨酯制品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杨宗j表示,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有机保温材料达不到A级防火标准,在短时间内,生产厂商也不可能生产出达到A级防火标准的有机保温材料。从严执行65号文将导致市场在一段时间内出现真空。

       酚醛泡沫(PF)高度亮相

    在提高防火性能方面的表现,国内企业研发的复合型酚醛泡沫(PF)板经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其燃烧性能达到GB8624A级。酚醛泡沫(PF)导热系数低,相比传统的保温材料其节能保温性能高出一倍,甚至有“保温之王”或“第三代保温材料”的美誉。美日等发达国家对墙体保温均有严格的防火要求,近年来各国都将目光转向既节能又防火的PF,用于墙体保温系统中。

    这说明酚醛泡沫(PF)作为一种安全、绿色的新型节能建筑材料,其优点已经得到建设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人士的认可。在未来建筑保温的市场上,酚醛泡沫必将会大展拳脚。